甘肃鑫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新盛大厦二期2号楼二楼)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3)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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